房屋被征收后,居民的孩子應該在哪里入學?前天,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開幕,《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禁止斷水斷電停氣等暴力征收
“草案”規定,區縣(自治縣)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并對其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行為后果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從事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相關法律和業務知識,依法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
“草案”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新建擴建行為不予補償
“草案”規定,征收項目及征收范圍確定后,自公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征收范圍內,不得實施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這些行為包括:
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經鑒定的危房解危改造除外);
改變土地房屋用途,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或者設定其他權利;
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申請辦理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的設立或者變更登記;
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草案”還對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進行了詳細規定:對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違法建筑不予補償;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結合剩余期限予以適當補償。
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
誰來評估被征收房屋價值?“草案”規定,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
協商不成的,區縣(自治縣)房屋征收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集被征收人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多數決定、隨機選定應當申請公證機關予以公證。
房地產評估機構不得采取虛假宣傳、拉票賄票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征收評估業務;不得違法轉讓受委托征收評估業務;不得出具虛假或者重大差錯評估報告。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主管部門將把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違法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實施信用管理。
征收補償方案要征求公眾意見
“草案”規定,區縣(自治縣)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組織論證后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收補償方案包括:征收范圍、簽約期限、征收實施單位和評估機構、征收補償方式、評估機構提供的預評單價和產權調換房屋情況、征收個人住房保障、補助及獎勵辦法等。
貨幣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草案”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產權調換房屋轉移登記實行并案辦理,按照相關規定減免契稅。
對貨幣補償款,按照相關規定免收個人所得稅。
居民可選擇義務教育入學地
“草案”規定,房屋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孩子的義務教育入學,可以一次性選擇6年內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原招生辦法入學,也可以在遷入產權調換房屋的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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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形需征收房屋
“草案”規定,下列這些情形確需征收房屋,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被征收人的補償有哪些
“草案”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