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了解社會陰暗面的第一課”“沒經歷過黑中介的 漂不足以談人生”……提起租房,很多大城市里的“漂一族”都會一把辛酸淚,幾乎每個人都能講出一段租房黑歷史來:比如,看房子時寫的是“房東直租”實際上全是中介;遭房東或中介隨意漲房租乃至攆人,不得不頻繁搬家;被中介或房東各種扯皮多要錢;退押金時被他們以各種理由不退或少退;維權時遭他們肢體或語言恐嚇等,總有一個坑能讓租客栽進去。當下,很多中國年輕人活成了《歡樂頌》里成天叨念著買房的樊勝美,卻無法活成《老友記》里愉快合租的瑞秋、莫妮卡,跟糟心的租房經歷不無關系。
但“漂一族”們的境遇有望改善了。近日,我國首部專門針對住房租賃和銷售的法規——《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發布了,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意見稿中對租房市場著墨較多,將近一半的篇幅重點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權益上。
對城市里的租客而言,這無疑是個熨帖人心的消息:以往擔心被黑中介、黑房東坑,現在有了法規撐腰:“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合同中沒有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以往押一付三還動輒得交一個月中介費的付費方式,讓很多剛來到一座城市的人尤其是剛畢業的學生,一交就得上萬,壓力山大、內心絕望,現在好了,意見稿中明確“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3年以上的租賃合同,房租按月支付”……這些都是實打實的“久旱送甘霖”式的利好。
據統計,目前我國在城鎮租房居住的人口約為1.6億,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這比例在大城市則更高,有北京租房報告顯示,北京常住人口中選擇租房的比例將近37%,北京租房客中,年齡在20到30歲之間的居多,平均每11個月換一次房,大部分在8到14個月之間,“穩居”已成為很多租客的奢望。該報告還顯示,租客對房東和中介的滿意度普遍很低,押金不退、隨意漲房租、拒絕維修、卷款跑路、被趕走等,都是他們遭遇的最常見的問題。發生糾紛后,超過七成的租客不了了之,約兩成的租客私下維權但最終無果,只有約6%的租客會選擇報警或訴諸法律。
2014年共青團北京市委、市政協社法委還聯合發布了一份調研5000名青年住房現狀的報告,結果也與此部分印證:有八成外來非京籍青年是租房子住,在租房過程中,沒有遇到權益受損問題的人,只有26.31%;有33.3%的人,曾被房東臨時清退;有41.3%的人,遇到過租金不按合同隨意上漲的情況;更有43.8%的人,遭遇過黑中介。
一個城市的包容度,就體現在對外來人口的態度上。但當那些黑中介(房東)對“漂一族”們的歡迎方式是設好了各種陷阱時,這難免會形成對城市“軟形象”的抹黑。
本質上,房屋租賃市場亂象,也是感知城市治理的一個切口。當契約精神在租房市場中近乎失效時,當房東、中介與租客在租房市場地位嚴重不對等時,那說明這個市場是扭曲的,租房未回歸正常的“市場交易”屬性,對應的市場監管也是缺位或失靈的。像房租支付周期,該不該漲價,在正常的市場語境中,應該是可以幾方議價的,可現在租客很難有對等的博弈空間,畢竟,潛規則就擺在那,“坑”就擺在那,不被迫接受不行。
而以法規明確對租客權益的保障,用法規撐腰墊高租客在市場博弈中的地位,彌補他們議價能力的空缺,規范欠規范的租房市場,很有必要。這也是為以往的監管缺漏補漏。在很多國家,針對租客權益易被侵犯的情況,都有相應的法規保障。像德國的做法就常被提及:出臺了被稱作“限制房租法”的租房法,明確房主在3年內租金不得上漲超10%。這也讓租客們有了更穩定的預期,也沖抵了部分人“居者有其屋,屋子須自有”的需求。
得看到,有些租房市場亂象,現行的規定或政策舉措中不乏約束。比如現行法規中就明確了,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對“黑中介”的整治也時而有之,今年2月,住建部方面就明確,今年將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作為今年的重點,嚴厲打擊租房租賃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東”。但類似亂象仍時有發生。
這也表明,徒規范不足以自行,關鍵還得靠落實。有些租房市場亂象屢整治難消,問題就在于缺乏有效的投訴受理和快速解決機制,缺乏強力的追責手段。這也是此次條例需要解決的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