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天召開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推進會,全面部署對違法違規商業辦公項目即所謂的“類住宅”的清理整頓工作,以維護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堅決遏制將商業辦公項目違法改為住宅現象
近年來,上海部分商業辦公項目在開發過程中,不按規劃批準的使用性質進行建設,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設備,擅自將房屋規劃用途由辦公改為居住,形成了所謂的“類住宅”。“類住宅”嚴重違反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在城市規劃和功能布局、房地產市場秩序、人口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產生了較大的危害。今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商業辦公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堅決遏制并杜絕將商業辦公項目違法改為住宅的現象。今天,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金融辦、市城管執法局等六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正式公布。
明確以開發企業作為整改責任主體
據統計,上海納入本次清理整頓的商業辦公項目近1700萬平方米。《意見》明確,以開發企業作為整改責任主體,并提出了分類整頓措施。對于尚未入住的約1200萬平方米房屋,若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開發企業要自行整改,通過項目所在區組織的聯合驗收后,方能繼續辦理竣工驗收、銷售、房屋交易登記等手續。對于已實際入住的約500萬平方米房屋,其相關信息將記入房屋交易登記信息系統。實際用于居住的,開發企業和業主承擔整改責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未按照規定整改存在插層等違法建筑的,將在房屋登記時予以注記,限制交易。
公寓式辦公項目將不再審批
《意見》同時明確,開發企業在銷售中存在誤導行為的,支持購房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對拒不整改或無法消除影響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處罰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采取限制違法項目開發單位參與土地招標、拍賣,金融機構不對其發放新貸款等措施。完成清理整頓的項目,實行“名單制”后續管理。
按照《意見》要求,上海將加強對商業辦公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公寓式辦公項目將不再審批。商業辦公類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質的內容。對部分符合規劃條件、區域功能定位、產城融合等要求的商業辦公用地或項目,在滿足環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參照本市城市更新等相關規定,按照規劃程序予以調整,用于建設租賃住房。
部分項目開發企業的違法行為已被行政處罰
另據了解,在《意見》出臺之前,閔行、嘉定兩區已先行啟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上海通盈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綠地峰尚匯”項目、上海復地驛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浦江驛優商務廣場”項目、上海錦如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D9空間”項目、明發集團上海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明發商業廣場”項目,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已依法對項目開發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