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萬能險的前世今生,保監會副主席黃洪今年2月份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時,專門作過闡述。
萬能險于1979年誕生在美國,當時保險公司開發這個險種主要基于兩個目的,一是應對財富效應,二是對沖通貨膨脹。
因兼具風險保障和投資儲蓄功能,萬能險在美國市場一經推出,立即受到熱捧,一舉成為美國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2005年至今,美國保險市場中,萬能險保費份額在35%左右。
萬能險進入我國是在2000年,之后的發展總體快速穩定。2016年,我國萬能險占總保費的份額是31.4%。
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萬能險監管制度,對萬能險產品風險保額、產品期限、最低保障利率、最低現金價值、資本約束等要求,較歐美國家更嚴格。
之所以稱為“萬能險”,并不是因為它是萬能的保險或能保萬種風險,而是因為它具備兩大靈活特性。一是投保人交費比較靈活——有錢可以多交,沒錢可以少交;可以一下子交完,也可以分著交。二是萬能險保額可以靈活調整,可以高一點,也可以低一點。
近日保監會下發的人身險產品新規,賦予萬能險“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費、靈活調整保額”的功能,且禁止保險公司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險產品,被認為將進一步推動萬能險回歸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