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監管、控風險是今年保險業發展的重點。35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有關事項的通知》)發布以來,保監會多措并舉,強化了保險公司在風險防控中的主體責任和一線責任,有效增強了保險業風險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針對性。”保監會財會部副主任郭菁在9月18日保監會新聞發布會上這樣總結。
今年以來,保監會對保險業的風險防控主要集中在五方面。一是防范流動性風險。保監會建立了定期監測制度,密切跟蹤公司流動性狀況,督促公司加強流動性管理,開展現金流壓力測試,制定流動性應急預案,防范流動性風險。同時,完善流動性監管制度。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業務現金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推動保險公司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職責,健全流動性風險監測、管理和應急處置機制。
二是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今年5月份,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重點對權益投資、另類投資以及金融產品、不動產和境外投資領域實施穿透式檢查,嚴格控制增量風險。對非理性舉牌、境外收購等亂象開展治理,控制保險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嚴禁保險資金直接和間接投資商業住宅,規范保險機構內保外貸業務,取消通道業務等,使保險資金激進投資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防范戰略風險。保監會從加強公司治理監管著手,陸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開業驗收工作的通知》《保險公司章程指引》等系列文件。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監督評價辦法》和《關于加強保險公司發展規劃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力圖將風險監控的觸角深入到保險公司管理更細微的環節中。
四是防范新業務風險。推進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擬定互聯網保險從業機構清理整頓狀態分類清單。研究完善互聯網保險監管政策,改進互聯網保險監管框架與規則;防范化解信用保證保險風險,對除出口信用保險以外的信保業務予以規范。明確再保險分出要求,限制信保業務的經營類型。
“保險行業近兩年出現了很多新業務。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統一要求,保監會對新業務采取了一系列防范風險措施。防風險和創新應該是統一的,保監會鼓勵和支持公司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創新。”郭菁說。
五是防范外部傳遞性風險。據介紹,保監會在引導行業嚴控自身風險的同時,高度重視和警惕外部風險對保險業的沖擊。包括積極研判跟蹤資本市場的波動,謹防市場持續下跌和大幅波動,導致保險公司投資損失引發償付能力不足風險;跟蹤利率、匯率形勢的變化,防范保險公司資產負債期限和收益錯配的風險;加強對實體經濟的跟蹤,謹防一些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財產保險、信用保險等途徑向保險業轉移風險和損失,等等。
從目前看,在保監會系列風控文件引導下,行業風險防范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行業風險狀況總體穩定。至二季度末,全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5%,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20%,均顯著高于100%和50%的償付能力達標線。(原標題:保險業轉型成效顯現 部分險企盈利能力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