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明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進行整合統一,我市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參加職工醫保除外)都將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范圍,打破了原有的城鄉居民戶籍身份界限,享受待遇一樣。
《辦法》對醫保基金、參保繳費、醫保待遇、費用結算、管理服務、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實施后,我市基本醫保制度包括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職工醫保參保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在職職工、退休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參加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長期居住且不屬于職工醫保參保范圍的其他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記者了解到,城鄉居民醫保以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3%左右的比例確定,所需費用按照個人繳納和財政補助相結合的方式籌集,并由財政對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體的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原標題:荊門新農合與城鎮醫保合并最新消息 城鄉再無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