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區要求,2017年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450元,同時個人繳費標準也同步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80元。烏海市將學齡前兒童、在校學生和不滿18周歲的非在校居民2018年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100元調整為120元/人;18-60周歲居民和60周歲以上居民2018年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由230元和150元統一調整為240元/人。烏海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人均達到183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達到844.5元。此外,自2018年起,烏海市將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執行農區居民與城區居民統一的個人繳費標準,真正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并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商業醫療保險
可分為報銷型醫療保險和賠償型醫療保險。
報銷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在醫院里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保險與住院醫療保險。
賠償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明確被醫院診斷為患了某種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給付給患者治療及護理。一般分單項疾病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
上述兩類醫療險有相同點但又有不同點,不同點主要是:普通醫療險屬全類型即各類疾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專項醫療保險屬專項類即某項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疾病或手術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常常會綜合上述兩大類保險的一部分來組合成。(原標題:烏海2018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