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保險行業協會針對該市保險業較快發展、各類保險糾紛案件逐漸增多的實際,法院及相關部門、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共同參與配合的保險糾紛調處機制,收到明顯成效,較好地促進了該市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記者從該市人民法院獲悉,自2010年以來,隨著該市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保險糾紛案件年均達到3500件左右,且呈逐年遞增態勢。保險糾紛案件的逐漸增多與司法部門資源有限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迫切需要建立包括“訴改調”在內的多元化保險糾紛調處機制。
在湖北保監局宜昌分局指導下,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法院及相關部門參與、保險公司配合的訴調對接機制應運而生。這種由訴改調,減緩當事人之間矛盾沖突、減少司法部門工作難度、節約其資源,并能使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保險行業品牌形象得到維護的好形式,一經推出,即受到各方歡迎,并被實踐證明有利有效。
據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劉珍介紹,該市訴調對接機制是在認真落實湖北保監局和省保險行業協會有關會議文件精神,與市有關執法部門多次協商,并與有關單位聯合制定下發《關于建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實施意見》,組織全體會員公司簽訂《宜昌市保險行業參與保險糾紛調處工作機制自律公約》基礎上,于2016年3月份進一步完善建立“宜昌市保險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調委”)。
保調委聘請業內承保理賠各方面專業人士、保險法律專家及專業律師共78人,組成調解員隊伍,并在有關文件中明確規定調解員的職責權利,調解員可根據案情需要和法院要求以及當事人意愿,在訴前、庭前、審中及判前的任何一個環節,介入案件進行調解,與當事人進行充分溝通協商,通過法理與情感相結合方式,做深入細致地調解工作,以減緩雙方抵觸情緒,引導其接受調解結果。
保調委還與各公司之間,建立信息與專業調解人才資源共享機制,組織調解員參加調解委組織的糾紛調解工作,按照“法院移交、協會委派、調解員參與、法院確認”的步驟和原則,有序開展調解工作,打破了過去那種調解工作各行其是、訴而不調、調而不解、效果不佳的狀況。截至今年8月,調解委組織23家財產險、壽險公司共12名調解員參與來訪調解和法院委托調解案件共50起,涉案保險公司達26家。
市保險行業協會還通過組織業內外專家共同研討、建立聯合調研與定期交流培訓機制,舉辦觀摩庭、互派人員培訓等多種形式,幫助調解員學習掌握審判實務知識,提高專業技能和水平。今年以來,市保險行業協會共組織疑難案件協商研討會6次,開展各類培訓學習活動3次,較好地提高了調解員的調解能力及辦案質量,促進了調解工作的順利進行。據統計,今年1月至8月,市保險行業協會共接受法院委托調解案件64件,受理案件50件,涉案金額1001.04萬元,調解金額613.14萬元,其中調解成功案件43件,調解成功率為86%。(原標題:探索由訴改調 湖北宜昌保險糾紛調處機制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