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各地不少城市出臺了公積金的政策,在南通租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呢?提取的期限和額度又有哪些具體規定呢?
從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通市民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租房家庭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每年申請提取一次,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當年房租金額。有市民稱:“公積金錢為啥不用啊?就是把它有效地利用起來。”據了解,市民如果想要提取公積金租房,必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租房所在區域的住房情況證明。因裝修住房短期租房的需要提供裝修合同及證明、租房協議及無其他房產的住房證明。另外,工作人員還會對租房提取的行為進行核查勘察,以防止有人套取、騙取住房公積金。
房屋中介人員表示對于簽署租房協議的真實意圖有時他們很難把關。“我們不可能也不知道他們租房子是干啥的,他們說租房子,我們就帶他們看房子,看房子以后成功了,就簽合同了,別的我們是無法核實的,如果他真的要鉆空子,用一些租房合同去提取公積金,我們也很難監控。”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特別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核查勘察發現有弄虛作假,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除責令當事人退回所取住房公積金外,還會將其列入中心提取黑名單,對協助他人套取的房產公司、中介機構,若涉嫌違法且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嚴重處理。(原標題:南通租房可提公積金 公積金金額不得超當年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