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記者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了解到,目前有5種擔保方式可供市民選擇。
房產抵押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所有的住房抵押進行貸款。
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
借款人在所購新房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階段,由售房單位(開發商)提供階段性保證,并繳納貸款保證金;不動產權證書一經辦妥,由售房單位(開發商)統一辦理借款人的不動產抵押,解除售房單位(開發商)的保證,并退還保證金及相應利息,貸款保證金比例為貸款總額的5%。
采取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申請貸款的,要求貸款戶數需達到30戶以上或貸款總金額500萬元以上。
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
借款人在所購住房未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前,可由兩名或兩名以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供階段性保證;不動產抵押手續一經辦妥后,解除保證人的階段性保證。采用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各保證人須簽訂《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保證書》。
保證人至少有一名須為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職職工,其他保證人為其他類型單位的,保證人及其單位必須在中心信息系統內連續足額繳存三年以上。保證人的住房公積金在中心信息系統內正常繳存;在保證期間各保證人自愿凍結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各保證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合計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總額的10%;各保證人預計剩余繳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原標題: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5種擔保方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