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執行懸賞保險新聞發布會在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召開。雨山區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市分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在全市首推“執行無憂”執行懸賞保險。
就在一天前,申請執行人文某懸賞50000元追查被執行人陳某財產的下落,并支付保費5000元與中國人保馬鞍山分公司簽訂了“執行無憂”懸賞保險保單,成為雨山法院執行懸賞保險的首個嘗試者。
在法院執行案件中,不少被執行人會故意躲避,對資產進行變現、隱匿或轉移,“查人、找物難”是人民法院執行難的主要因素。而在傳統的執行懸賞中,懸賞費用過高使得申請執行人望而卻步。為解決申請執行人后顧之憂,雨山法院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聯合建立執行懸賞保險機制,進一步拓寬發現被執行人財產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
據悉,懸賞保險是專門針對法院執行工作的一款商業保險。申請人自定懸賞比例,只需要支付最高懸賞金額的10%,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20萬元。申請執行人購買“懸賞保險”后,可向法院提出懸賞申請。法院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平臺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廣泛查找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下落。在保險期間內,如舉報人能夠提供線索且經法院核實有效、執行到位后,即可按懸賞公告約定的金額獲得懸賞金,該筆懸賞金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
推出執行懸賞保險項目對于法院執行工作具有重要促進作用,一方面通過懸賞公告,對隱藏、轉移財產的被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促使其自動履行債務;另一方面有利于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增加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的機會。雨山法院將通過多種宣傳途徑進行推廣宣傳,提高執行懸賞保險的認知度和利用率,推動執行難問題解決。(原標題:破解執行難題 馬鞍山雨山法院首推執行懸賞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