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最新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內蒙古規定明確,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符合條件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這些條件包括: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申請期間正常繳費,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2017年1月1日起在國家規定的職業(工種)目錄中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內蒙古將按照初、中、高級3個職業技能等級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并向緊缺急需職業(工種)適當傾斜。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按照申領程序,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憑個人身份證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到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原標題:內蒙古符合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