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人社部下發文件調整我國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隨著經濟的發展及時調整,彰顯了人性化溫情,體現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姿態。
現實生活中,沒落實工傷待遇的用人單位特別是小企業、小作坊比比皆是。因此,前移監管關口,加大企業違法生產成本,從源頭上堵住工傷事故漏洞,減少工傷事故更為重要。對勞動者加強勞動保護,關鍵要嚴格執行法律制度。
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是,不少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存在流動性大,勞動關系確認難、工傷待遇索賠程序復雜的問題。而且,多數勞動者就業技能單一,法律意識不強。為了保住飯碗,違心接受不辦工傷保險,不支付工傷賠償金等霸王條款。在逐利思維滲透到各行各業的當下,用人單位以影響發展和競爭力為由,也不愿意交納工傷保險費。這或許是勞動者工傷待遇難落實的重要原因。
規范工傷認定程序,提高工傷保險待遇,只是重視維護職工權利的一個方面。相關部門前移監管關口,提高法律制度執行力,增加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很有必要。一旦法律法規生效,相關部門不僅要認真受理工傷申請,而且要主動出擊,到一線查處違規用人單位,并認真受理舉報,誰違規就處罰誰,切實減少工傷事故,防止有的用人單位有法不依,工傷職工維權無門,保護勞動者的工傷權利。(原標題:青海省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也要防范工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