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近期,重慶市政府通過《關于重慶市開展巨災保險的實施意見》,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工作。
一是緊扣重慶災情特點,從常見的較大氣象、地質及地震災害入手,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救助,以及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救助基本保障內容。每人每次災害保障額度不低于10萬元,其中醫療費用不低于1萬元;各區縣年度累計投保金額不低于6000萬元。
二是突出政府主導責任。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牽頭推動,區縣政府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引入市場機制參與巨災風險管理。保費由參保區縣財政承擔,市財政給予20%補貼。
三是明確階段目標,逐步搭建巨災保險制度框架。2017年重慶巨災保險將覆蓋全市1/3以上區縣,2018年實現對災害較重的渝東北、渝東南地區全覆蓋,2019年覆蓋全市所有區縣。(原標題:重慶市政府審議通過開展巨災保險實施意見)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