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2017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企業須實行實名制登記,凡依法參保、足額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控制在4.5%以內的企業均可申請享受這一福利。
據了解,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的實施范圍包括:在鄭州市范圍內(含各縣(市)區、航空港實驗區)依法參保登記、足額繳納失業保險繳費滿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的企業,并且,積極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穩定崗位、2016年度內未裁員或裁員率控制在4.5%以內的企業,均可申請使用2017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今后,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企業須實行實名制登記。企業在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時,要同時登錄“企業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注冊登記,按照系統要求,填報企業基本信息及申報材料。統計顯示,去年鄭州市共有211家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涉及職工88476人,發放資金2.45億元。(原標題:鄭州申報失業保險須實名登記 年度裁員率低于4.5%可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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