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保險監管機構強調“監管姓監”定位之后,嚴監管、防風險已遍及保險各領域。保險機構的切實感受在于,監管對于所有業務的監管理念是防風險。他們也呼吁,對某些業務的監管再細化一些,以便在守住風險的同時,更能發揮保險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
保險機構呼吁進行差異化監管的業務之一,是信用保證保險業務?,F代經濟社會是信用社會,幾乎各行各業發展都基于信用,發展面臨信用風險,這是信用保證保險業務誕生的本源,也是蘊含巨大市場空間的原因。近些年來,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興起以來,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獲得快速發展,不過部分保險公司盲目展業、粗放展業,也讓行業積累了一些風險,風險事件也隨之爆發,引發行業反思和監管加強。
保監會著手出臺信保業務的專門監管辦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于7月20日正式發布,為的是進一步規范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經營行為,加強信保業務監管,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辦法》涵蓋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內容,對開展信保業務的險企資本實力設定了基本門檻,對業務規模、交易對手情況等經營規則做了明確要求,要求險企具備相關制度、流程、中后臺規范等內控管理能力,同時明確了監管的監督管理事項和處罰情形。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從整體業務上看,《辦法》堪稱嚴格。一定程度上,這是必要的,因為信保業務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險種,不是所有保險公司都具備發展這個業務的專業技術能力。但是,對于具備業務特長的險企來說,《辦法》又未免對其管得過死。
在業務同質化的財險市場,車險競爭日益激烈,中小險企生存和突圍亟待找到特色優勢業務模式。部分自謀差異化的中小險企,看到這一趨勢后,發現信保市場的機會——信保業務做好了,可再造一個產險,并在這一領域投入資源和精力。業內人士稱,經過幾年積累,在信用風險識別能力、風控能力上具有了一定能力,也有了項目資源,信保業務穩步發展,初步形成比較優勢。但在正漸入佳境之際,行業的嚴格監管,特別是業務規模上限,將其信保特色之路堵住,發展騎虎難下。
據了解,作為信保業務,不同產品對應的領域和性質并不相同,甚至有根本性差異。以近年來發展較快的網貸平臺業務來說,有些是為網貸平臺兜底的信保業務;也有一些是嚴格篩選的合規平臺,業務小額分散,是真正保借款人、出資人權益的信保業務。而在除網貸業務之外,也有一些是支持實體企業項目發展的履約型信保業務。
業內人士表示,上述業務中,有掙快錢的冒險之舉,也有服務小微個體融資、服務實體項目的辛苦活,業務監管時不應“一刀切”。比如,對不同類型信保業務的產品審批上不宜一棍子打死,可以繼續審批支持實體的信保產品。在業務監管細則上,例如最關鍵的信保業務規模上限,《辦法》規定自留責任余額上限是上季末凈資產的10倍,這一上限也可以因險企業務能力不同、信保業務類型不同而多設立幾檔。當然,這些都對監管機構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標題:險企呼吁對信保業務差別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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