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近日,人社部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意見”,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及其他社會成員參加社會保險,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其中明確,要求各地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并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對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
進一步做好建筑業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對用工方式靈活、流動性大、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相對集中的行業,探索按項目等方式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應當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依法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員通過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性政策,實行精準支付。對工傷塵肺患者,按規定將療效可靠的塵肺病治療藥物列入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將符合醫療診療規范的塵肺病治療技術和手段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婦女符合條件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原標題:人社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保留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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