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吸煙”在投保“健康告知”環節里一直存在
昨日,一則“134號文件將提高重疾保費”的消息在保險圈內廣為流傳,有保險營銷員以此為由,催促消費者“趕在10月1日漲價前抓緊投保”。但新快報記者 調查走訪后發現,重疾投保對吸煙者的“如實告知”一直存在,與134號文件無關。“134號文主要是對投資激進型產品進行規范,和保費調整并無直接關系, 這是明顯的誤導宣傳。”某合資險企人士對新快報記者說。
“調價”消息成投保“推手”
“(保險)圈內的確在傳,說是‘重疾產品在10月1號后會提價’。”新快報記者從某保險營銷員處了解到。
據該營銷員介紹,所謂“提價內容”,是指10月1日“134號”文件執行后:“吸煙者”被單獨對待,其投保重疾的保費會明顯增高;“甲狀腺癌”會從目前的 重疾賠付范疇納入輕癥重疾范疇,賠付額度會降低;個人投保數據與社保卡掛鉤,如果社保卡曾被高血壓、糖尿病與冠心病等患者用過,投保或遭拒保;投保將充分 考量家族疾病因素來定價,如果直系血親健康指標不佳,本人要被提高價格。
如此“重磅”的消息,帶來的營銷邏輯就是:“趕在10月1日前趁早投保。”某大型人壽險企的營銷員對新快報記者說,“這與任何一款重疾險都有關。如果經常 抽煙的話,以后不僅審核加嚴,而且保費也會增加。甲狀腺癌若被納入輕癥范疇,醫療保障會比現在減少很多。所以,在甲狀腺癌還沒納入輕癥之前,是投保的好時 機。建議先買保障類產品,再買分紅保險。”
“價格調整和文件是否有關并不重要。為促成客戶投保,我們會以此對客戶加以游說。”有險企營銷員對新快報記者直言。
吸煙“告知”早已存在
新快報記者多方求證后發現,所謂的“提價內容”與“營銷推論”均不屬實,是刻意的“營銷誤導”。“134號文講主要是對投資激進型產品進行規范,和保費調整并無直接關系,這是明顯的誤導宣傳。”某合資險企人士對新快報記者如是說。
所謂“134號”文件,是指保監會在今年5月下發的《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文件除了方向性的指引原則 外,重點規定了“萬能險不能以附加險形式出現”,“兩全”與“年金”產品在前五年禁止返還,且返還比例不超過20%。但其中并沒有對具體產品,如“重 疾”;具體疾病類型,如“甲狀腺癌”等做任何規定。
至于吸煙問題,《通知》中提到,在定期與終身壽險的費率厘定時,“鼓勵險企根據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如吸煙狀況進行差異化定價。”但是,“個別不良生活習 慣的如實告知,在投保的‘健康告知’環節里一直存在,比如‘是否吸煙’‘一天多少根’等,險企會對特殊情況進行保費調整或拒保。”上述合資險企人士對新快 報記者表示,吸煙的健康告知一直存在,與134號文件并無關系。并且,“保險產品與其他產品一樣,價格隨著整體物價水平而逐年變動,屬正常市場行為,與政 策也沒有關系。”
實際上,吸煙的確會影響保費。“在定價方面,市場上既有產品根據年齡和性別來定價,也有根據健康狀況與個人特定習慣(如是否抽煙)來定價。對后者而言,自然是健康狀況越差,保費越高。”廣州某家本土險企相關人士告訴新快報記者。
《通知》有提到,“健康險產品應重點服務于消費者看病就醫等保障計劃,并不斷提高保障覆蓋面與針對性”。但個人數據是否“與社保卡掛鉤”,“定價要考慮家族疾病因素”等?上述險企人士表示:“134號文件中并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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