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發改〔2017〕138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各保險公司、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所屬非保險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14〕78號)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應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監會報送非保險子公司年度報告。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時報送2016年度非保險子公司年度報告。
請上述公司認真整改,嚴肅對待信息報告工作,改進內控機制和審批流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并于2017年6月5日之前向保監會提交整改報告。
請各保險公司高度重視非保險子公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監管規定,進一步做好非保險子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和年度報告報送工作,確保所報送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及時性。
中國保監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