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已被多次傳言即將落地,但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始終未見真正出臺。6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將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再次讓市場期待這項紅利是否不久將成為現實。
據了解,此次會議確定了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多項措施。會議認為,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可以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更好滿足群眾養老保障需求。
會議確定,一是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差異化養老保障,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等養老保險,建立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保障體系。二是確保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安全可靠運營。鼓勵商業養老保險資金興辦養老機構。三是落實好國家支持保險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財稅政策,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保險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切實防控風險。
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人,占總人口的16.7%,65歲以上人口達1.5億人,占10.8%,據預測,我國老年撫養比將由目前的2.8:1達到2050年的1.3:1。
面臨“未富先老”的挑戰,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被認為是減輕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壓力的有效途徑,但截至目前我國“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及職業年金,以及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仍然有待進一步發展。其中,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被認為是激活發展緩慢的第三支柱的一項有利“武器”。
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于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時,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可延期至提取保險金時再繳稅。
事實上,早在2009年,國務院就曾明確提出要探索發展個稅遞延的養老保險。2014年的“新國十條”提出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但多年來仍未見政策出臺。
不過,今年3月8日,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歐文漢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目前已經基本形成政策建議。同時,3月底,全國老齡辦、民政部、國家發改委、人社部、國家衛計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中也提到將推進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明確提出加快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再次讓市場燃起對這項政策紅利在不久后將要落地的期待。
據了解,2014年,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開始實施,對單位和個人不超過規定標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準予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對個人從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實際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