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昨日對外宣布,在我國預期壽命顯著提高的大背景下,我國保險業第三套生命表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作為人身險行業的基石,生命表的更新升級,將在保險產品定價、準備金評估、現金價值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尤其將引導人身險公司回歸保障本質,以及更加重視均衡的利潤結構。
生命表又稱“死亡率表”,反映的是社會平均年齡及不同年齡人群的生存概率和死亡概率,是人身險公司在產品開發、費率制定時,較重要的一個參照條件。目前行業使用的第二套生命表是2005年底發布的,十多年來人口死亡率發生了明顯變化,預期壽命顯著提高,與此同時保險產品類型日益多元,原有的生命表已難以滿足產品精細化定價的需要,編制一套新生命表的需求愈發迫切。
多位保險公司總精算師直言:“生命表的更新升級,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個國家在保險精算領域的整體實力與能力。”2014年,保監會牽頭啟動了我國第三套生命表的編制工作。
據保監會方面介紹,第三套生命表所用樣本數據量巨大,共收集了3.4億張保單、185萬條賠案數據,覆蓋了1.8億人口,樣本數據量位居世界第一。同時,成果上也有多處創新,首次編制出真正意義上的養老表,并針對不同保險人群的特點編制出三張表,進一步滿足了精細化定價和審慎評估的需要。
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人身險公司在厘定保險費率時,可以參考第三套生命表提供的數據,作為確定預定死亡率的依據。保險公司也應加強自身經驗數據的積累、研究與開發,不斷提高產品科學定價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不過,生命表的更新升級,并不能簡單地與保險產品保費變動畫上等號。據業內人士介紹,按一般原理,新生命表啟用后,以生存為給付條件的養老險費率可能會提高;而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費率相對降低;兩全壽險受生命表變動的影響則較小。
但這只是從原理上推導,因為影響人身險產品的定價因素,除了生命表之外,還包括利率、公司費用、退保因素等,死亡率只是其中之一。一家壽險公司總精算師告訴記者:“新生命表實施后,各人身險公司不一定調整費率,因為每家公司都有自己在計算死亡率方面的經驗,有不同的核保政策、不同的目標市場以及理賠政策。況且,在新生命表出來之前,人身險已經實施了費率市場化改革,而且大部分人身險公司已經在準備金評估時考慮到了近年來死亡率、疾病發生率方面發生的變化。”
此外,在業內人士看來,新生命表的出爐,還有望促使人身險公司更加重視均衡的利潤結構。因為,從國際經驗來看,真正均衡的人身險盈利模式應是“三差鼎立”結構,即除利差產生收益外,費差、死差也會實現盈利。但目前國內大部分人身險公司普遍依賴利差這一盈利模式。“新生命實施后,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身險公司尤其是以上市險企為主的大型人身險公司的死差收益,有利于公司利潤結構更均衡,有利于在利率、投資等風險疊加時,避免業績的大起大落。”
其實,站在更高層面來看,生命表的更新升級,還有更加重大的戰略意義,即貫徹“保險業姓保”的戰略舉措。為圈內人所熟知的是,風險保障是保險行業的主業和安身立命所在,具體到人身險領域,就是要向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生老病死殘”等保障服務,而這些保障功能的定價均有賴于生命表、疾病發生率表等保險發生率表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