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監會網站5月19日消息,保監會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強化對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監管。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對2016年以來公司銷售管理合規情況開展自查自糾。重點針對產品管理、信息披露、銷售宣傳、客戶回訪、續期服務和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排查相關經營行為是否依法合規、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對捏造散布“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將列為免責病種”等虛假信息的炒作行為,以及通過虛假宣傳引誘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等違規銷售問題,開展全面清查和責任追究。
《通知》明確要求對于公司銷售管理存在的10種違法違規情形依法進行處罰,并對省級分公司采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3-12個月的監管措施。人身保險公司一年內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級分公司被保監局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的,保監會將依法對總公司采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