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壽險公司精算師的這聲感嘆,正是基于保監會已于近日下發的《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锻ㄖ穼ΡkU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使得不少保險公司的主力產品必須限時調整,決心、力度頗大。
其中,最受市場關注的如“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等,這意味著,目前市場熱銷的”以輔促主、快速返還的產品形態恐將失靈。
在此背景下,保險公司主力產品的全面切換已成必然,而一些激進型保險公司承壓更甚,曾經呼風喚雨的理財型產品將漸退出舞臺,人身險產品市場的新格局、新動向值得密切追蹤。
以輔促主類產品將失靈
《通知》強調,萬能型保險產品、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設計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這意味著市場上熱銷的附加萬能險“以輔促主”的產品恐將失靈。“這是多數保險公司主力產品采用的形態。主險提供死亡、重疾、意外等風險保障服務,附加險提供資產保值增值功能。不過,一些保險公司給予附加賬戶高結算利率,資金配比集中在附加賬戶,并且附加賬戶可以隨時退保?!蹦硥垭U公司精算部門人士認為。
事實上,自“寶萬之爭”以來,萬能險始終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一些保險公司將其包裝成中短存續期產品更是飽受詬病,因此保監會多次發文促其回歸正軌。
例如,保監會此前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表示,根據市場利率下行情況,將萬能保險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上限下調0.5個百分點至3%,高于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上報保監會審批,防范利差損風險,增強保險公司未來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除萬能險外,《通知》明確,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
一位保險公司業務部門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目前,一些保險公司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形態都是速返型產品,首年即給付生存金,而現在則要調整到5年之后給付,并且金額也有約束。”
例如,保監會此前處罰某保險公司的監管函顯示,其近期報送的一款年金保險產品設計偏離保險本源,將長期年金保險“長險短做”,實際做成2年期業務,規避保監會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有關監管規定,擾亂市場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發表的《后萬能險時代壽險拐點將至?理財型產品騰挪空間有限》即已明確指出上述兩種問題的存在,因此業內普遍認為保監會此次是在進一步發揮人身保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回歸保險本源,防范經營風險。
限期存量產品整改自查
既然如此,保監會倡導的保險產品究竟是何面目?
對此,《通知》明確,保險公司開發的定期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應該重點服務于消費者身故風險的保障規劃,不斷提高此類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
保險公司開發的長期年金保險產品,重點服務于消費者長期生存金、長期養老金的積累,并為消費者提供長期持續的生存金、養老金領取服務;保險公司開發的健康保險產品,重點服務于消費者看病就醫等健康保障規劃,不斷提高保障的覆蓋面和保障的針對性。
回歸保險本源的用意不言自明。
“不僅導向明確,而且保監會還鼓勵提高人身險產品的科學定價水平,如支持并鼓勵保險公司在定期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費率厘定時,區分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吸煙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鼻笆瞿硥垭U公司精算部門人士坦言。
這對存量和增量的人身險產品勢必產生重大影響。《通知》表示,自其發布之日起實施;其發布后,新報送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需嚴格遵照要求執行,對已經審批或備案的產品,保險公司需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不過,保監會雖已亮劍,但不排除存在個別不聽話的“壞孩子”。對此,保監會明確表態,保險公司違反監管規定開發設計人身保險產品,或通過產品設計刻意規避監管規定的,將會依法進行行政處罰,采取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責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并嚴肅追究公司總經理、總精算師等責任人責任。
如此一來,人身險公司的動向值得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