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指造成投資人損失的金額。平臺在運營前期會返還投資人部分本息,所以涉案金額會少于平臺集資金額。44家問題平臺中,涉案金額在億元以上的平臺有e速貸、808信貸、盛融在線、眾信在線、融資谷、銀通貸、速可貸和積儲在線,其中e速貸法人代表違反金融法律法規,一人犯兩罪,造成投資人損失較大,涉案金額為9.1億元。
涉案人數指遭受投資損失的人數。同樣,平臺的涉案人數也少于投資人數,規模多在千人以下。不過仍然有平臺因爆發停業及問題事件給較大范圍人群帶來投資損失,比如808信貸,法院認定808信貸未歸還投資額人群達4000余人。
六、罪行處罰:集資詐騙罪處罰相對更嚴,但總體懲處力度不足
集資詐騙罪相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為社會造成的惡性影響更為明顯,相應地,法院對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強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44家問題平臺中,被判有期徒刑在十年以上的平臺罪名均為集資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并將集資詐騙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并將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而下表中集資詐騙金額多在100萬元以上,但有期徒刑最多也就12年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金額也多在100萬元以上,但有期徒刑判處近十年的也僅盛融在線幾家。可見,對于平臺的處罰力度總體不強。
而法院對平臺量刑酌情減輕處罰的情形,一方面是因為案發前平臺已經歸還投資人部分款項,另一方面是犯罪分子主動投案自首,或案件審理中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
雖然法律判決考慮了減刑情形,但依然應對違法行為嚴懲不貸,絕不降低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倒逼平臺嚴于自律。
七、3.15消費者權益保護
維權從識偽做起
問題平臺擾亂金融秩序,給投資者帶來了資產損失。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投資者在聲討問題平臺的同時,也可學習識別問題平臺技能,減少問題平臺欺詐投資人的機會。
投資人可多維度、深層次識別問題平臺誘騙伎倆。比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核實平臺真實性、平臺風險信息,股東是否老賴、是否涉及法律訴訟等;另外,從判決文書可見,問題平臺慣用融資手段是虛構融資信息(包括借款人信息、抵押物信息及擔保信息),以高息攬客,所以投資人應對高息平臺提高警惕,審核借款項目時關注平臺是否涉嫌自融,借款項目上傳的項目資料是否屬實等。基本的信息審核能助力投資人過濾掉部分詐騙手段不高的平臺,信息審核后即使進入充值、投資流程,投資人也應注意平臺是否真正做到銀行資金存管。
雖然問題平臺仍時有發生,但近來平臺以良性退出為主,純詐騙平臺減少。同時,法律對問題平臺的懲處也向不法平臺發出警示信號。由于問題平臺審判周期較長,投資人如遭遇投資損失應及時搜集相關證據,積極協助法院案情審理。我們認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對不法平臺的嚴懲將倒逼平臺提高法規意識,減少犯罪行為的發生;同時,P2P網貸平臺備案設置了P2P網貸平臺進入門檻,新設平臺難度增加,也減少了問題平臺發生。從源頭嚴控到事后懲罰,P2P網貸平臺將受到監管層和社會大眾的嚴格監督,P2P網貸行業將持續向好發展。想了解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