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或將成為首個禁止P2P個人債權轉讓的省份。近日,廣東(非深圳)地區的監管層在P2P平臺整改過程中,要求P2P平臺禁止一切形式的債權轉讓活動與服務,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間的債權轉讓。時代周報記者近日從多個平臺證實了上述消息。
7月20日,廣東一家P2P平臺總裁告訴時代周報記者,6月底就已經接到了金融辦的口頭通知,不過目前仍沒有正式的書面文件。“規定還是應該跟實際結合,這個要求急了一點。”
不過,由于這個規定是口頭通知的,這家P2P平臺總裁認為,還是有商量的空間。
債權轉讓風險
蘇寧金融研究院主任薛洪言表示,就P2P平臺而言,涉及的債權轉讓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專業放貸人模式;二是普通債權轉讓模式;三是投資人債權變現模式,該模式是針對同一平臺的投資人而言,即A投資者將其投資的標的轉讓給平臺上的B投資者,A投資者實現資產變現。
而此次規定中提到的P2P個人債權轉讓就是指第三種。民投金服CEO陳明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個人之間的債權轉讓是網貸平臺解決標的流動性的一種功能創新,是為了保障借款人與借款項目與平臺標的一一對應,避免資金和期限的錯配,遵循監管“穿透性”原則與對網貸“小額分散”的設定。
人人聚財創始人兼CEO許建文告訴記者,債權轉讓是P2P平臺的一種常見操作,可以解決資產、資金匹配中的很多實際問題,例如長期標的的流動性問題。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借款標的的借款期限是一年,假設不引入債權轉讓,則該項目理財人必須投滿一年,資金提前退出很難合理解決。而理財用戶作為一個群體,對于不同期限的理財產品有著統計學上相對固定的需求模式,實際上很難與借款端用戶的借款期限需求一一對應匹配起來。
一家P2P平臺總經理表示,禁止債權轉讓初衷就是禁止定期和活期的理財。他認為,有些平臺的定期或活期產品底層實際上是利用了債權轉讓這個工具,但定期和活期理財又存在著一些問題。“第一是有可能存在期限貨配,另外一個是參與了某些投資計劃或者產品的投資人資產的穿透性存在一些問題。”
陳明分析說,債權轉讓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借款人信息、債權信息不透明,易存在資金挪用情況;由于借款人大多是長期債權,而出借端客戶多是短期,那么就需要平臺重新匹配債權,容易出現期限錯配的道德風險,若新增業務大面積減少,易出現資金鏈斷裂。
行業格局生變
此次禁令的影響不小。一家P2P平臺總經理分析稱,這個規定將會大大降低平臺客戶的參與度。“有些客戶是基于有債權轉讓這個工具才會去投資長期的標的,如果沒有這個工具,P2P平臺的長標是很難賣出的。”
該總經理認為,倘若一個投資者標投給一個人或三年產品,但突然有急用,卻不能用債權轉讓的工具獲取流動性,而重新在網貸平臺借貸,反而會加重成本。“這就導致平臺不得不進行業務調整,行業的格局也將改變。”
對于無法實現流動性或者成本過高,一些舊的投資者未來也可能會選擇其他地區的平臺,而新的投資者可能不會再進入廣東地區。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分析認為,個人之間的債權轉讓是網貸平臺為了解決借款標的流動性問題的一種功能創新,這一功能在不少平臺都有,特別是借款期限較長的大平臺。對這類平臺來說,如果缺少個人債權轉讓及類似增強流動性的功能,就會損失一部分對流動性有要求的出借人。
陳明分析稱,禁止“債權轉讓”若被大范圍推廣,客觀上說,網貸行業將受到較大限制,出現大的“陣痛”,平臺不得不進行業務調整,行業格局也將改變。
“從借款端看,長期借款項目將退出,部分借款人會流失,平臺不得不進行業務調整。債權轉讓是應對長期借款標的缺乏流動性而產生,而目前大部分業務,包括信貸、消費金融等都有較長的借款期限,平臺不得不進行短期借款項目的挖掘,將面對業務、人力、成本、流標等多方面的壓力與挑戰。”陳明表示。
(原標題:粵債轉禁令或改P2P格局 你還會選廣東平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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