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七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要求立即停止所有代幣發行融資活動。這導致國內各大代幣全線下跌,其中一些的跌幅超過50%。代幣發行融資一般被稱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通過發行加密代幣的方式進行融資。
ICO這個概念是借鑒IPO創造出來的,因為兩者頗有幾分相似,都是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投資者獲得股權或代幣,發行者獲得資金。由于比特幣近年受到追捧、不斷升值,加密代幣被認為是前景廣闊、升值空間大的創新,一些互聯網平臺(主要是代幣交易平臺)的代幣受到投資者追捧,平臺就向投資者公開發行代幣,獲得融資。ICO實際上是風險投資的替代方式,但是面向的投資者數量更多、議價能力更弱,從而ICO可能受到的約束更少,而獲得的融資可能更多。
因此,在國外、國內出現幾例成功案例之后,ICO的發展便開始不斷加速。7月下旬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2017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7月18日,監測發現在上述平臺上線并完成ICO的項目65個。其中,2017年以前共上線完成5個項目,今年1-4月份上線8個,5月份上線9個,6月份上線27個,明顯呈現出項目上線頻率呈指數級加速的趨勢。
但是,ICO在便利創業平臺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可估量的金融風險。其發行方式與爭取風險投資相似,但面向的對象投資能力、風險承受能力普遍較弱。因此,ICO潛在的風險不容忽視,包括項目失敗或跑路導致的資金損失風險、價格劇烈波動引起的金融風險等,甚至還有借ICO進行的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風險等。
由于ICO快速發展,潛在風險越來越大,市場近期已經預計到政府部門將加強監管。國內主流ICO平臺之一ICOINFO已于8月30日暫停業務,其決策人稱,意識到了市場確實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文提示了ICO風險。
七部門發布的《公告》嚴厲程度甚至超出了市場預期。首先,將ICO定性為違法行為。《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既然是違法行為,ICO就沒有了公開存在的可能性,不只是對其加強監管,而是要完全杜絕。其次,立即停止各類ICO。違法行為當然要立即停止。第三,已完成ICO的項目要做清退等安排。沒有新老劃斷,不區分存量增量,生米煮成熟飯也行不通。還有,連代幣交易都被嚴格限制。《公告》要求,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此前市場還在討論,ICO應該由誰監管、如何監管,而七部門的態度是一刀切——停止。
目前ICO的風險還沒有暴露。參與的人數不是很多,只是10萬的量級。而且,ICO還具有一些正面的作用,可以為創業階段的互聯網平臺便利地融資,為中國區塊鏈等科技的發展提供支持。因此,《公告》實際上是透露了監管部門新的理念:將金融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將金融創新置于嚴格監管之下。
這種做法是符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的,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對風險要及時發現、提示、處置,而不能等風險積累到一定程度再處置。這樣的嚴監管會不會妨礙創新呢?首先,對一些創新會有約束,但這樣的約束是有必要的,不是所有創新都有利于經濟和民生。其次,真正有生命力的創新仍然會發展。例如,那些不能進行ICO的平臺,如果真有競爭力,還可以通過風險投資等方式獲得融資。(原標題:歐陽覓劍:將ICO的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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