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城市化將是重塑中國發展模式的關鍵所在,它會持續釋放出巨大的內需潛能,而這正是保障中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間平穩較快發展的動力源泉。這個過程既是轉型也是改革,是在增長中實現大轉型。
新型的城市化,將是一個農民工市民化、農民市民化和市民公民化的過程,隱含著民智開發、思想解放,追求幸福和民主共識,他們將更為積極地參與到社區、社會、城市和國家的建設和改良過程中去。這必將全面重塑中國的增長、經濟、社會、生活與文化。
筆者認為,深度城市化將是重塑中國發展模式的關鍵所在,它必然會提高城市集聚效應,帶動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投資,促進居民收入和消費量級的增加,從而持續釋放出巨大的內需潛能(投資+消費),而這正是保障中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間平穩較快發展的動力源泉。
城市歷史
“城邦”一詞據筆者考據,可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在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就有關于“衛城”、“市區”和“鄉郊”的記載,三位一體被稱為“波里”。但這還僅僅是一個地理上的概念,如果賦予其土地、人民和政治的維度,則可以用“城邦”來概括,有“城市國家”的含義。現代意義上來說,城市是國家的基本組織單元,而國家就成了城市與農村的有機統一體,它集政治、經濟、文化等維度于一體。如果放在足夠長的歷史中來看,決定社會發展的是那些普遍性的規律,在城市層面,那就體現為:城市的邊界,是由人來定義的,它是一種市場選擇的結果。但這并沒有否定政府和政策有為的空間,好的政策可以拓展城市的邊界。那么最核心的問題是——城市越大越好嗎?從人口分布來看,西方國家的城市化率平均達到了80%,日本更是超過了90%,這對我國是否有參考意義?
城市的發展,也呈現一種周期特征。遠古時代,基本生產要素是土地,當土地資源成為簡單生產活動的瓶頸時,人們就會遷徙,故人類的聚居地在分布上呈現一種發散的狀態,也正因如此,人類才從東非一隅到足跡遍布地球各個角落。人類用數萬年完成了這個發散的周期,但這并非是線性的發散,因為在內部還有一個集中的過程,所以它是一個分散與集中同步的演化路徑。集聚形成城市,如果從希臘城邦興起開始算起,城市歷史也有近3000年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對應的是小的族群與相對較大一點的部落,“國家”的概念也是人類集聚、城市壯大的一個自然演化結果,因為政治、經濟、文化都是人類互動的結果。
由分散走向集聚,這背后的經濟解釋是什么?筆者認為,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經濟增長的驅動力變了,從土地切換到了勞動力、資本和技術,而這只有在集聚的時候才能發揮作用。集聚產生規模效應,規模效應使得勞動生產率提升和經濟績效提高,這樣又為城市建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形成了一個正反饋循環。這個循環有兩個截然對立的故事:
第一個是正面的,大量實證證據顯示,就業的密度與生產率正相關,也就與職工工資正相關;正所謂,“人往高處走”,這背后有三個解釋:投入品的分享、勞動力市場集聚和知識的外部性。投入品的分享,可以理解成范圍經濟,同樣的投入,在大城市里可以物盡其用;勞動力市場的規模效應體現在勞動者平均工資在大城市中明顯高于中小城市和農村,這與第一點有個匹配的效果,企業特別是服務業,自然是向人口集聚的區域集中的,這又形成了對勞動力的需求,工資自然較高;第三個方面,大城市吸引了大量各行各業的人才,在專業化經營和跨行業合作興盛的現代社會,生活在城市里能接觸到更全方位的信息,實現自我提升。除此之外,生活在大城市還能分享各種公共服務,接觸到更好的教育、醫療等。城市之所以越來越大,在理論上基本可以用規模經濟來概括。
但這并不是全部畫面,另一個方面的故事是關于“城市病”的。每一個切切實實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應該都深有體會。例如,教育和醫療資源供不應求、交通堵塞、環境污染以及等級分化等。對于“城市病”,又有兩種顯著不同的看法,一方認為這是過度城市化的結果,所以直接的政策建議就是用各種政策來限制人口向城市遷移,代表性的就是戶籍制度,它與各項服務直接掛鉤。這實際上是一種簡單的逆勢思維,缺乏深入分析的結果,認為這些問題是伴隨著城市化產生的,那么限制城市化就可以緩解這個問題。另一方則認為這是各項制度的不合理約束導致的,這里面就包含城市規劃不合理等原因。
其實,同樣一種制度設計,并不存在絕對的“好”和絕對的“不好”,它從設計之初就存在一種分配效應,即有益于一部分人,而對另一部分人不利或者比較中性。截至2016年底,如果按照城鎮常住人口來計算,我國的城市化率已經達到了57.4%,按城市化的“階段論”來看,我國已經走到了第二階段的尾聲,正處在十字路口的位置。未來的發展方向取決于頂層設計與市場演進的默契。是“未富先衰”,還是順利晉級下一輪,未來幾年是能否轉型升級的關鍵節點。從頂層設計的意愿來看,很明顯是不認同“逆城市化”的說法的,城市化的第三階段將由深度城市化戰略來實現,它是對城市化1.0和2.0模式的升級,是由粗放模式向精細模式的轉變,政策應順應市場規律,集中力量解決城市化向前推進的矛盾。
美日韓的經驗
從美、日、韓的經驗來看,城鎮化呈現明顯的階段性特征,美國和日本是三階段,韓國為四階段,大體上可以分為起步階段、加速階段和成熟階段。
美國的城鎮化大概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830~1880年,城市化率從8.8%上升到26.4%;第二階段為1880~1950年,工業化帶動城市化,至1950年,城市化率上升到64%;第三階段為1950年以后,制造業的衰落、第三產業的發展導致經濟活動和人口持續向城市擴散,美國的城鎮化率至今已達到81.8%。
日本的城鎮化始于明治維新時期,大體也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20~1950年,城鎮化率由18%上升到37%;第二階段為1950~1977年,城市化率從37%上升到76%;第三階段為1977年至今,日本進入后工業化時代,城市化繼續向前推進。世界銀行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日本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高達93.9%。
韓國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上世紀30年代到40年代中期,城市化率上升到11.6%;第二階段為上世紀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城市化率在1960年達到了27.7%;第三階段開始加速,至上世紀80年代末,城鎮化率達到了72.1%;第四階段從上世紀80年代末至今,截至2016年底,城鎮化率達到了82.6%。
從以上國家的經驗來看,城市化伴隨著產業轉型與升級的浪潮往前推進,工業化階段一般對應著城市化的加速發展。工業化后期,城市化會放緩,這也是轉型期多方博弈的結果,一方面要消化工業化過程中積累的問題,另一方面新的經濟增長點還未出現,或仍在萌芽期。如果順利過渡,那么新一輪的城市化的主要推動力將在服務業領域。人口集聚既是服務業的內在要求,也會推動服務業發展。我國正在從“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化,中國正在“創造性轉化”的關鍵階段,必然會遇到一定的阻力,正確的姿態不是走回頭路,而是創造條件繼續前進。
城市的建設者,卻沒有分享到城市化的福利。一方面在于戶籍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因為房地產價格顯然超出了一般工薪階層的承受能力。老的戶籍制度對于城市化的阻礙作用在學術界基本已經形成共識,困難主要在執行層面。但我們看到江蘇無錫已成功突圍,7月28日,無錫發布《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政將全面放寬市外戶籍準入政策,取消60平方米購房準入要求,租房者也可申請落戶,此外還提出了一系列落戶“福利”。
一、二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過高,導致大部分務工人員難以在大城市安居樂業。所以,現在推出了“租售同權”。廣州市最早在7月17日發布了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工作方案,租客在公共服務權益各個方面都能享受到政策優待,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也能享受到稅收方面的優惠。隨后,住建部同有關部門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
如何拓展城市的邊界?這方面可以借鑒日本東京的“核心-邊緣”模式,也可以參考城市群的“多中心”模式。但是實踐中這兩種模式可以并行不悖,形成中心向外圍的多點輻射,外圍的衛星城結合自身的特點,優勢互補,承接中心的部分功能。總結而言,這就是深度城市化戰略,在我國主要體現為“雄安新區”、“嘉興新區”和粵港澳大灣區、環杭州灣大灣區以及渤海灣大灣區等。雄安將作為北京的衛星城,承接北京的非核心功能,如經濟、教育等。嘉興作為浙江對接上海的示范區,是形成大上海都市圈的橋頭堡。粵港澳大灣區將形成星羅棋布的多中心城市群,依托珠三角的港口與開放優勢,是海上絲綢之路戰略的重要起點。
需要重點強調的是,交通設施建設是深度城市化的核心意義,因為核心城市的輻射范圍主要就是由交通狀況來決定的。人的分布定義城市的邊界,而人的分布本身又是由交通狀況決定的。
對比東京、紐約和倫敦的狀況,它們的軌道交通里程數平均能達到2000多公里,日本公共交通承載能力和利用率大大高于上海,而東京都市圈的地形條件卻遠沒有上海地處長江中下游平原這樣的優勢。
這些都說明了交通設施建設在我國仍然落后,無論是從設計上還是從密度上,都還有較大的空間。交通設施的改善有利于緩解中心城區的用地和房價壓力,帶動市郊區域與中心區的協調發展。但是,未來軌道交通建設還需遵從市場化的原則,需要講究成本收益的核算,這就需要采取更加科學的規劃與管理程序。在這方面,部分可以通過引進多元化的投資主體得以緩解。(原標題:邵宇:深度城市化是重塑中國發展模式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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