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孟洋) 有種酒托騙局,其組織內部分工明確,“鍵盤”網上搭訕,“酒托女”線下拉人,按比率瓜分受騙者高額消費。
分工明確設消費陷阱
據新京報報導,經臥底調查發現,酒托組織內部分工明確,“托頭”負責招攬人員,“鍵盤”負責在婚戀網站冒充女性與男網友聊天,在獲得對方手機號碼后由“傳號手”將信息發給“酒托女”。最終“酒托女”邀約男網友去指定的商家高額消費,消費金額在數百元至上萬元不等。在男網友買單后,“酒托女”完成任務抽身而去。
這些消費流水被酒托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按比率瓜分。一名“托頭”稱,像“酒托女”月入3萬元人民幣不成問題。有“鍵盤”自稱年入二、三十萬元,已在燕郊買了兩套房。
據調查,被酒托“圍獵”的男網友大多是在婚戀網站被美女搭訕,繼而一步步踏入陷阱。
“托頭”處于鏈條的頂端,負責招攬“鍵盤”、“傳號手”和酒托女,同時也聯系線下店面合作。“鍵盤”、“傳號手”工作生活的地點被稱為“機房”。
據“托頭”孫杰說,來應聘的男的一般去做“鍵盤”,女的做酒托女。酒托女和合作店家都在北京,但“機房”設在河北燕郊,主要是比較安全。
要成為一名“鍵盤”,上崗前還需要培訓,包括如何在婚戀網站注冊、以及學習如何冒充女性和男網友聊天。
兩天后,孫杰開著奔馳車,將新京報記者帶到了河北燕郊夏威夷北岸小區的“機房”。
在“機房”工作的有三名“鍵盤”,其中一人是“機房”頭目迪哥,還有一名“傳號手”,年齡都在二、三十歲左右。
工作時,“鍵盤”們除了日常交流外,幾乎不怎么說話,只有鼠標被快速點擊以及鍵盤吧嗒吧嗒的打字聲此起彼伏。
客廳的墻上掛著紅底白字的橫幅——“一天不出單等于沒上班”。
男扮妹子搭訕男網友
迪哥介紹了工作前期準備,包括買一個手機號,用于在婚戀網站注冊帳號,“三、四天換一個號很正常”。
在燕郊的這處“機房”里,三名“鍵盤”都是男人,在婚戀網站注冊時都是選擇女號,姓名和照片可以隨便填,地區選擇為北京。
注冊成功后,“鍵盤”需要在婚戀網站上尋找目標,他們會和所有的男性在網站上一鍵打招呼。有人回覆就繼續聊。
和對方聊上只是開始,拿到微信號才能更進一步。對“鍵盤”來說,一天拿到50個微信號是最基本的。為取得信任,“鍵盤”有時也會找一些女生的身份證照片發給對方。
迪哥說,一旦確定目標,聊天按照模板復制黏貼相應的聊天話術就行。
聊天的模板涵蓋多個方面,包括自我介紹和評價、愛情宣言等。如“我想找結婚的對象,不是玩玩的那種,你考慮清楚”、“其實人的一輩子,匆匆數十載,小時候有父母的陪伴,學生時代有同學的陪伴,長大了就是愛人的陪伴”。
機房頭目迪哥的話術文本開頭是:“相親網加的你,你在北京上班,你叫什么啊?能簡單的做一個介紹嗎?我叫韓雪,在北京做飾品包包,和閨蜜合開的。我老家吉林,來這邊半年時間”。
透過話術聊天的效果很明顯。“鍵盤”一般經過一天左右的簡短聊天便提出見面的想法,要到對方的手機號。之后,“鍵盤”將男網友手機號等信息及見面地點發給“傳號手”,再由“傳號手”發給北京的酒托女和合作店家。
接下來進入酒托女的表演時間。
酒托美女先哄再甩人
對酒托女而言,她們的工作就是讓初次見面的男網友更多的消費。
如何點東西、如何讓男方買單甚至如何甩掉男方,都有完整的套路。
“托頭”孫杰說,酒托女將男方帶到合作的商家后,一般先點一壺茶,如果男方能結完一壺茶和幾個小吃的錢,就可以上酒,“一旦酒也買單了就繼續點,服務生會把酒兌得很淡。”
如果男方強迫酒托女喝酒,也有應對方法,那就是噴香檳。孫杰說,一瓶香檳幾千塊,一噴就沒,不用怎么喝。
孫杰一再強調酒托女一定要盡可能哄人點酒,“你喝茶能喝兩萬元嗎,點貴的酒就是為了弄人錢”。
他對酒托女的要求是機靈,“長相一般不是問題,能說會道就行,不會說話干不了這個。”
酒托女有時也需要犧牲色相。孫杰舉例說,如果男方很有錢,已經花了1萬元,酒托女本來坐在對面,可以過來坐到男方旁邊挽著他胳膊,“給他一些暗示,讓他感覺能跟你有點啥事兒。但頂多也是挽挽胳膊,實在不行臉上親一口。”
為讓男方心理平衡,酒托女也有主動付錢的時候。“鍵盤”梁哥介紹,如果男方花了幾萬塊沒錢了,酒托女可以付錢。事實上,服務員結帳時刷走的只是一分錢。
喝到差不多,酒托女會以身體不適等各種理由脫身。孫杰說,甩人也是一門藝術,酒托女需要察言觀色,是一門演戲的行業。
酒托女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的男網友不愿高消費,或是很快識破這個騙局,這時,她會給“傳號手”反饋“懂事”兩個字,及時收手并將對方拉黑。
遇到男網友消費后想找酒托女麻煩的,商家保安也會盯著酒托女保證不出意外。必要時,商家還會主動提出返給一部分錢了事。
“鍵盤”分成年收入30萬
經調查發現,酒托行業成本不高,收入較為可觀。
“機房”頭目迪哥展示了近三個月的流水,每個月都在10萬元以上。
“鍵盤”梁哥說,利潤主要來自酒水暴利,實際上這些酒水根本不值錢。20元一瓶的紅酒可以兌一大桶,一瓶賣1980元、3980元。
男方消費流水最終被酒托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按比率瓜分。
梁哥說,商家可以分25%,酒托女分20%,“鍵盤”分15%,“托頭”分10%左右。
盡管“托頭”單筆分成比率不高,但其參與每一筆分成,累計起來也很可觀。比如三個“鍵盤”各完成一筆單子,各分成15%,“托頭”3個單子各分成10%。
按孫杰的說法,一些“敬業”的酒托女月入3萬元沒問題。
在“機房”干了五、六年的梁哥說,“剛來時啥都沒有,扛著包就來了。現在燕郊我有兩套房,一個車,一年掙二、三十萬元” 。
近年來,北京等多地均有打擊酒托甚至酒托入刑的案例。但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商家賣酒大多是明碼標價,“酒托”行為究竟能否被定為詐騙罪,一直頗有爭議。
在多起酒托的案例中,還存在被騙者“不愿聲張怕曝光”、“不好意思維權”情況。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建議,遭遇此類騙局的受害者發現情況不妙,要在第一時間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聊天信息、消費小票、發票等,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也可向物價、工商等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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